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如果不符合安全要求,可能给消费者、企业以及市场带来诸多风险。因此,QCVN 12-1:2011/BYT应运而生,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合成塑料包装及器具的卫生安全要求作出规定,从而在产品投放市场前有效控制其质量。
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流通过程中。由于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直接与食品接触,因此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要求,以降低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影响的风险。
为了控制产品质量并符合现行法规要求,按照QCVN 12-1:2011/BYT对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进行合格认证,正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下面请跟随ISSQ质量研究院一起了解QCVN 12-1:2011/BYT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合格认证流程。
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是指采用合成塑料材料制造,并在使用过程中用于盛装、储存、加工、运输或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
这类产品在保护食品免受外部环境影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食品的储存、运输和消费提供便利。然而,由于其直接接触食品,因此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必须满足卫生安全要求,以降低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的风险。
常见产品包括:饮料和食品用塑料瓶、塑料罐、食品保鲜盒、塑料杯、塑料碗、塑料盘、食品托盘、保鲜膜以及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塑料器具。

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如果不符合安全要求,可能对消费者、企业以及市场造成多方面风险,主要包括:
由此可见,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进行质量控制和符合性评估,是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因此,QCVN 12-1:2011/BYT被制定并发布,用于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的合成塑料包装及器具的卫生安全要求,从而在产品投放市场前有效控制其质量。

QCVN 12-1:2011/BYT是由越南卫生部颁布的《直接接触食品的合成塑料包装及器具卫生安全国家技术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应满足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以控制产品的安全水平。
实施QCVN 12-1:2011/BYT有助于降低塑料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迁移至食品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风险,同时为符合性评定和合格声明活动提供依据。
本法规适用于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合成塑料包装及器具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活动的组织及个人,包括:
通过证明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符合QCVN 12-1:2011/BYT要求的合格认证,企业能够在产品投放市场前证明其产品质量及安全水平。
依据QCVN 12-1:2011/BYT开展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合格认证,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价值,也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
QCVN 12-1:2011/BYT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合格认证不仅有助于企业满足监管要求,还能够提升企业信誉、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合法权益。

为了评估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是否符合QCVN 12-1:2011/BYT要求,认证机构通常按照以下基本流程开展评估和发证工作:
第一步:受理认证申请资料
第二步:签订科技服务合同
第三步:开展现场调查与评估
第四步:完善评估后的相关资料
第五步:审核资料并颁发认证证书(符合要求时)
第六步:实施监督评审(间隔不超过12个月一次)
第七步:实施再认证评审(证书到期后)

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和塑料器具属于直接影响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产品。因此,满足QCVN 12-1:2011/BYT的要求不仅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也有助于证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市场认可度。
如贵公司有QCVN 12-1:2011/BYT塑料包装及塑料器具合格认证需求,欢迎联系ISSQ质量研究院获取专业支持与认证服务。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