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2026
LED 照明技术产品在民用、商业、工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应用日益广泛。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对 LED 产品在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性(EMC)方面的管控要求也备受关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QCVN 19:2025/BKHCN 已颁布以替代 QCVN 19:2019/BKHCN,规定了部分 LED 照明技术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性及管理要求。该技术规范随越南科技部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第 56/2025/TT-BKHCN 号通知一同施行。
那么,哪些产品属于 QCVN 19:2025/BKHCN 的范围?生产与进口企业应如何开展认证与合规声明?请在下文中了解详细内容。

在当前市场上,提起 QCVN 19:2025/BKHCN 时,许多企业常通俗地称之为“LED 灯合规规范”。这种叫法虽然直观,但未能完整反映该规范的调整范围。
并非所有采用 LED 技术的产品都自动属于 QCVN 19:2025/BKHCN。该规范在附录 A 中明确规定了具体产品,并将产品范围与相应的技术标准及 HS 编码挂钩。
因此,企业不应仅凭“LED 灯”、“LED 球泡”、“LED 装饰灯”等商业名称来确定合规义务。
确定产品是否属于 QCVN 19:2025/BKHCN 时,需要同时考量:
产品种类与结构;
使用目的;
工作电压;
产品技术特性;
QCVN 19:2025/BKHCN 的调整范围;
对应的 HS 编码;
附录 A 中引用的安全与 EMC 标准。
对于进口多种不同型号 LED 灯具的企业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误判适用范围可能会直接影响检测、认证、合规声明及产品流通计划。
QCVN 19:2025/BKHCN 是越南关于 LED 照明技术产品安全与电磁兼容性的国家技术规范。
该规范由越南科技部随 2025 年 12 月 31 日第 56/2025/TT-BKHCN 号通知颁布,并替代 QCVN 19:2019/BKHCN。
QCVN 19:2025/BKHCN 主要聚焦于两大核心技术要求:
安全要求
属于规范范围内的 LED 产品必须满足对应产品类别的安全要求。附录 A 规定了用于评估各组 LED 灯具安全的具体标准。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产品必须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EMI – 电磁干扰;
EMS – 电磁抗扰度。
相应的 EMC 标准已在 QCVN 19:2025/BKHCN 附录 A 中明确规定。
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属于 QCVN 19:2025/BKHCN 范围内的产品,无论是国内生产、组装还是进口,均须在上市流通前完成合规声明、加贴 CR 合规标志并按规定标注商品标签。
QCVN 19:2025/BKHCN 附录 A 规定了 5 组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的 LED 照明产品:

第 1 组:工作电压大于 50 V 的自镇流 LED 灯(集成式)
此类产品为集成式 LED 灯泡,控制装置及维持光源稳定运行所需的元件均集成于灯泡内部,设计为直接连接电源。
规定 HS 编码包含:8539.52.10、8539.52.90
安全要求根据 TCVN 8782:2017(对应 IEC 62560)评估;EMC 要求涉及 TCVN 7186:2018 与 TCVN 12679:2019。
第 2 组:替代直管形荧光灯的双端 LED 灯
该组别包含设计用于替代直管形荧光灯管的双端 LED 灯管。
HS 编码:8539.52.90
引用的安全标准为 TCVN 11846:2017(对应 IEC 62776);EMC 要求按附录 A 规定标准执行。
第 3 组:固定式通用 LED 灯具
指设计用于固定安装的各类通用 LED 灯具。
附录 A 中列出的 HS 编码包括:9405.11.91、9405.11.99、9405.21.90
安全要求引用 IEC 60598-2-1:2020 及 TCVN 7722-1:2017;EMC 要求执行 TCVN 7186:2018 与 TCVN 12679:2019。
第 4 组:嵌入式固定通用 LED 灯具
常用于住宅、办公室、门店、商业中心等各类工程建筑中的嵌入式 LED 灯具。
安全要求按 IEC 60598-2-2:2023 结合 TCVN 7722-1:2017 执行;EMC 要求按附录 A 对应标准执行。
第 5 组:移动式通用 LED 灯具
包含设计为在使用过程中可移动的通用 LED 灯具产品。
安全要求引用 IEC 60598-2-4:2017 及 TCVN 7722-1:2017;EMC 要求执行 TCVN 7186:2018 与 TCVN 12679:2019。
产品组汇总表
| 组别 | 产品类别 | 代表性 HS 编码 |
| 1 | 工作电压 > 50 V 的自镇流 LED 灯 | 8539.52.10; 8539.52.90 |
| 2 | 替代直管形荧光灯的双端 LED 灯 | 8539.52.90 |
| 3 | 固定式通用 LED 灯具 | 9405.11.91; 9405.11.99; 9405.21.90 |
| 4 | 嵌入式固定通用 LED 灯具 | 按附录 A 执行 |
| 5 | 移动式通用 LED 灯具 | 按附录 A 执行 |
HS 编码依据进出口货物目录使用,并在 HS 编码法规变更时同步更新。因此,企业应根据当前有效 HS 编码及产品实际特性进行比对,而不应仅依赖旧版编码。
QCVN 19:2025/BKHCN 适用于在越南从事与规范范围内 LED 照明产品生产、组装、进口及流通相关活动的所有组织和个人。
对于国内生产企业: 从设计、配件选择、生产到检测阶段即进行质量管控,有助于降低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风险。
对于进口企业: 在货物投入流通前,需准确核定产品属于哪个组别、对应何种 HS 编码以及具体的检测与认证要求。
需要明确的是,并非商品名称中带有“LED”字样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强制进行该规范认证。产品必须属于附录 A 规定的调整范围并满足相应的适用条件。
对企业而言
合规认证为企业提供了客观依据,证明适用范围内的产品已通过相应技术要求的评估。对于生产商,检测评估过程有助于及时发现电气安全、电磁干扰及抗扰度方面的问题;对于进口商,规范准备认证与合规档案可确保产品顺利推向市场。
对消费者而言
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要求有助于管控规范范围内 LED 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可以通过合规档案及 CR 标志,清晰识别已完成强制性质量管理要求的合格产品。
对市场而言
实施 QCVN 19:2025/BKHCN 为受调控的 LED 产品组建立了统一的技术要求,有助于加强越南市场上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
企业可按以下基本步骤开展认证:
第一步:核定产品是否属于 QCVN 19:2025/BKHCN 范围
企业提供产品信息:名称、型号(Model)、产品目录(Catalog)、技术参数、电压、产品照片、用途、HS 编码、生产商及产地。认证机构比对附录 A 以核定适用范围。
第二步:确定检测标准
根据产品组别选择对应的安全与 EMC 要求。从一开始就准确确定检测标准,可避免检测项目缺失或重复检测。
第三步:抽样与检测
按评估要求抽取样品。检测结果须证明产品满足安全及 EMC 方面的技术要求。检测须由符合现行法规要求的检测机构实施。
第四步:评估与合规认证
QCVN 19:2025/BKHCN 规定按模式 1(代表性样品检测)进行合规认证,依据越南科技部 2026 年 6 月 30 日第 14/2026/TT-BKHCN 号及第 36/2026/TT-BKHCN 号通知执行。评估达标后,认证机构颁发合规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3 年)。
第五步:合规声明
取得合规认证结果后,企业依法办理合规声明手续。合规声明须基于获认可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结果。
第六步:加贴 CR 标志与商品标签
属于 QCVN 19:2025/BKHCN 范围的产品在完成各项管理要求后,须在上市流通前加贴 CR 合规标志并按规定标注商品标签。

实施 QCVN 19:2025/BKHCN 最关键的要点之一在于:并非所有产品组都在同一时间点开始强制执行。
根据第 56/2025/TT-BKHCN 号通知:
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 附录 A 中的产品(HS 编码为 9405.11.99 的产品除外)在上市流通前必须符合 QCVN 19:2025/BKHCN。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 附录 A 中的所有产品(包含 HS 编码为 9405.11.99 的产品)在上市流通前必须符合 QCVN 19:2025/BKHCN。
因此,当前从事相关 LED 产品生产、经营或进口的企业,应立即根据自身产品组别及对应路线图梳理档案与认证状态。
QCVN 19:2025/BKHCN 是越南针对 LED 照明产品生产、进口及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该规范聚焦于安全与 EMC 电磁兼容性两大核心要求,并明确了产品上市前的认证、声明、CR 标志及标签要求。
企业需清晰分辨附录 A 中的 5 个产品组别,准确核对产品、HS 编码、检测标准及实施路线图。
若贵公司正在生产或进口集成式 LED 球泡、双端 LED 灯管、固定式 LED 灯具、嵌入式 LED 灯具或移动式 LED 灯具,欢迎联系越南标准与质量发展研究院(ISSQ 研究院)获取手续支持:
热线电话:+84 981851111
邮箱:vienchatluong@issq.org.vn | tcvn@issq.org.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