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VN 16:2023/BXD 规范规定了根据《产品货物质量法》定义的第2类建筑材料产品及货物的技术特性限制和管理要求。该规范适用于在越南境内生产、进口、经营、流通并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人造板材。
本规范不适用于:作为无使用价值的广告样品进口的建材产品;科研样品;测试样品;以及在展销会上展示、介绍的临时进口货物。
国家技术法规 QCVN 16:2023/BXD 的发布新增了一些产品类别(其中包括人造板材),其目的是进一步保护使用者的健康。
建设部副部长Nguyen Van Sinh已签署发布 第 04/2023/TT-BXD 号通告,正式颁布《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国家技术法规》,法规编号为 QCVN 16:2023/BXD。
根据该法规规定,凡是在越南境内生产或进口,并在市场上流通以及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
进行合格评定认证(合格认证);
发布合格声明;
并向企业或个人注册经营所在地的建设厅提交并获得合格声明备案通知。
QCVN 16:2023/BXD 的一项重要新增内容是对人造板材产品作出了相关规定。
此前,根据 QCVN 16:2019/BXD,涉及室内装饰的材料仅包括两类:
乳胶型墙面涂料
石膏板
而在本次新版 QCVN 16:2023/BXD 中,已新增 人造板材产品。
人造板材材料包括:
纤维板
刨花板
厚型集成材板
中型集成材板
根据建设部说明,发布 QCVN 16:2023 并新增若干产品类别(包括人造板材),主要目的是保护使用者的健康安全。
具体而言,该法规明确规定了不同类型人造板材(包括纤维板、刨花板和集成材板)的甲醛释放量限值。
例如:
对于纤维板类人造板材:
E1 等级:甲醛释放量不超过 0.124 mg/m³ 或不超过 9 mg/100g;
E2 等级:甲醛释放量大于 0.124 mg/m³ 或不超过 30 mg/100g。
类似地,对于刨花板类人造板材:
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 0.124 mg/m³,或 0.7 mg/L,或 8 mg/100g。
此外,负责人造板材的新规范还规定了板材的抗弯强度、抗拉强度以及浸水厚度膨胀率。这些指标的设定均以实现最高安全性、保护接触材料人员的健康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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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 vietq.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