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法规 QCVN 16:2023/BXD 规定了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的技术指标限值及管理要求。这些产品属于《产品与商品质量法》规定的第二类产品,适用于在越南境内生产、进口、经营、流通并用于建筑工程的相关材料。
本法规不适用于以无使用价值的广告样品形式进口的建筑材料产品;用于研究或试验的样品;以及临时进口用于展览、展示的商品。
玻璃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材料,可灵活用于门窗、室内隔断、楼梯、浴室等场景。建筑玻璃具有透光性好、可阻挡有害辐射、外观现代高端、耐久性强以及价格合理等优点。
建筑玻璃被归类为第二类产品,具有潜在风险,因此在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合格认证并进行合格声明。
2023年6月30日,越南建设部颁布了 第04/2023/TT-BXD号通告,发布了建筑材料产品国家技术法规 QCVN 16:2023/BXD。该法规自 2024年1月1日 起生效,并取代 QCVN 16:2019/BXD(根据建设部2019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9/2019/TT-BXD号通告发布)。
在 QCVN 16:2019/BXD 中,需进行合格认证的玻璃产品包括4类:
浮法玻璃
钢化平板玻璃
夹层玻璃及夹层安全玻璃
中空密封隔热玻璃
而在 QCVN 16:2023/BXD 中新增了3类产品:
吸热着色玻璃
镀反射膜玻璃
低辐射镀膜玻璃(Low-E)
同时,对夹层玻璃、夹层安全玻璃及中空隔热玻璃补充了一些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

符合建设部及国家标准计量质量管理机构的法律法规要求;产品在上市前需加贴合格标志(CR标志)并进行商品标签标识,从而降低检查风险。
提升产品质量,吸引客户,提高营业收入和市场竞争力,并增强参与招投标项目的能力。
建立清晰高效的质量管理流程,优化内部管理,减少差错,提高组织运营效率;有助于开拓国际市场并扩大与国外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业务合作。
确保产品使用安全,限制劣质产品流通,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安全与舒适需求。
作为最早获得建设部指定具备合格认证能力的三家机构之一,越南质量研究院(ISSQ)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已获得众多组织和个人的信任与合作。
接收认证申请资料
签订科技服务合同
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与评估
完成评估后的资料完善
审核资料并颁发认证证书(如符合要求)
每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评估
进行再认证评估(证书有效期为3年)

企业在完成资料并获得建筑玻璃符合 QCVN 16:2023/BXD 的认证证书后,须按照 第28/2012/TT-BKHCN号通告 和 第02/2017/TT-BKHCN号通告 的规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厅或有权国家机关进行合格声明。
ISSQ质量研究院始终愿与企业在融合与发展时期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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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