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VN 16:2023/BXD 规定了第2类建筑材料产品和货物的技术指标限值及管理要求,依据《产品和商品质量法》,适用于在越南境内生产、进口、经营、流通以及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产品。
本技术法规不适用于以下进口建筑材料:仅用于宣传展示且无使用价值的样品;科研样品;试验样品;以及临时进口用于展览会、博览会展示介绍的货物。
釉面陶瓷瓦主要以黏土为原料,通过陈化、压延、搅拌、挤压成型等工艺生产。成型后的坯体需进行干燥、喷釉,并在1000–1150℃高温烧制而成。该产品具有高强度、耐久性强、色彩多样且外观高档的特点,既保留传统建筑风格,又符合现代建筑审美。
2023年6月30日,建设部副部长 NGUYEN VAN SINH 签署第04/2023/TT-BXD号通知,发布 QCVN 16:2023/BXD 技术法规。该法规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取代旧版本 QCVN 16:2019/BXD。在2023年新版法规中,釉面陶瓷瓦被纳入必须进行合格认证、合格声明并加贴 CR 合格标志后方可在市场流通的产品目录。因此,釉面陶瓷瓦在投放市场前必须完成合格认证及合格声明。
适用对象
本法规适用于:
从事建筑材料产品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的组织与个人
开展检测与合格认证的机构
与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国家管理机关
釉面陶瓷瓦的技术指标要求
吸水率(%)
屋面瓦抗折破坏荷载(N/cm)
釉面抗裂性能(试验后裂纹出现情况)
提高产品质量,吸引客户,增加收入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参与招标能力
符合建设部及国家标准计量质量总局的质量管理要求;产品可加贴 CR 合格标志并规范标识,降低监督检查风险
建立清晰有效的质量管理流程,改善内部管理,减少错误,提高组织运营效率;有助于进入国际市场并拓展海外业务
限制劣质产品流通,保障产品耐久性与信誉,满足客户对安全与舒适性的更高需求
ISSQ 标准质量研究发展院是经建设部指定具备认证能力的机构,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
第一步:接收认证申请资料
第二步:签订科技服务合同
第三步:开展企业现场调查与评估
第四步:完善评估后的资料
第五步:审核资料并颁发证书(符合要求时)
第六步:每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评审
第七步:证书到期(3年)后进行再认证评审

企业在获得评估结果及合格证书后,需准备资料并向指定的专业主管机关提交合格声明(企业注册所在地省/市建设厅)。
基本资料包括:
合格声明文件(依据第28/2012/TT-BKHCN号通知附录III 表2)
经认证机构签发的合格证书及 CR 标志样式的公证复印件
企业生产经营证明文件的公证复印件(企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投资证书/成立决定或其他同等文件)
ISSQ 始终愿与企业携手共进,助力融合与发展。
欢迎联系热线:(+84) 981 851 111或邮箱:vienchatluong@issq.org.vn | tcvn@issq.org.vn
发布日期: 24/0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