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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VN 6-1:2010/BYT 认证——天然矿泉水及瓶装饮用水

QCVN 6-1:2010/BYT 规定了瓶装天然矿泉水和瓶装饮用水(用于解渴)的食品安全指标及管理要求。本规范不适用于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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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QCVN 6-1:2010/BYT 规定了瓶装天然矿泉水和瓶装饮用水(用于解渴)的食品安全指标及管理要求。本规范不适用于保健食品。

根据 QCVN 6-1:2010/BYT 区分天然矿泉水与瓶装饮用水

根据该认证,天然矿泉水与普通饮用水的区别如下:

  • 含有一定含量的矿物盐,并具有特定比例,同时含有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
  • 直接采自天然水源或地下水井,且位于保护区域内,以防止污染或外界因素影响水的理化性质;
  • 成分稳定,流量和温度不受自然变化影响;
  • 在确保微生物初始洁净和化学结构完整的条件下开采;
  • 在水源地直接灌装,并在严格卫生条件下进行,仅允许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技术处理方式,且不得改变水源的基本成分:
    • 通过沉淀和/或过滤去除不稳定成分以及含铁、锰、硫化物或砷的化合物,必要时可采用曝气处理;
    • 去除或添加二氧化碳;
    • 采用紫外线消毒。

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

  • 在越南从事瓶装天然矿泉水和瓶装饮用水进口、生产及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 相关组织和个人。

QCVN 6-1:2010/BYT 认证的优势

该认证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多方面的益处:

  • 确保质量与安全: 满足严格标准,增强消费者信任;
  • 符合法规要求: 证明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提升品牌信誉: 展示对质量与安全的承诺;
  • 拓展市场机会: 更易进入国际市场;
  • 风险控制与持续改进: 促进持续质量提升;
  • 保障消费者健康: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助力市场推广: 提升产品竞争力。

健康相关物质限量

瓶装天然矿泉水中各类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范规定限值。

  • 化学指标(附录 I、II);
  • 微生物指标(附录 III)。

生产场所要求

生产设施必须防止污染:

  • 管道和储罐需使用合适材料并防止污染;
  • 设备及灌装系统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 若发现污染,应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问题解决;
  • 需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以上为 QCVN 6-1:2010/BYT 天然矿泉水及瓶装饮用水认证 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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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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